柳边印迹九台往事
"伪满时期"营城煤矿有座浮浪营
“人进浮浪营,阎王笑盈盈,受苦遭大罪,不如猪狗命。”这是在旧社会日寇统治时期,营城煤矿流传下来的一则民间谚语,也是对营城煤矿浮浪营的真实写照。
年,新成立的伪满洲国设立了司法部。年在司法部行刑司基础上成立了司法矫正局,随之颁布了《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日伪政权多年来就是靠司法手段,疯狂镇压我国人民,实行法西斯式的统治。年6月12日伪满洲国颁布的《时局特别刑法》,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这个法规,大大“简化”抓捕与惩罚的审判程序,为日伪当局随意抓人、杀人提供特权依据。
在“新京”(即长春市)设立了首都警察厅和更生训练所,除了“新京”监狱关押“政治犯”外,还在“新京”东部,距市区55公里九台营城煤矿(旧称火石岭煤矿)特造一座“浮浪营”。日寇将“新京”周边地区抓来的“有问题”的人,统统送到煤矿,统称为“浮浪”,充当矿工,下井采煤。对这些矿工,表面上进行所谓的思想“矫正”,实际上就是一座露天监狱,把“浮浪”折磨致死,达到杀人不见血的罪恶目的。
日寇建造的浮浪营,设在营城煤矿西部,有几处特设的井口,在井口附近有一排排木板棚子,四周架上三道带有高压电线的铁丝网,只留出上下班二道卡子门,门口有碉堡,警备队负责站岗、巡逻、放哨。
被抓来的群众,一旦进入阴森恐怖、戒备森严的浮浪营,如同进入“鬼门关”,不仅受到非人的奴役、残酷的虐待,而且极少有人会从浮浪营活着出来。
据营城煤矿历史记载:营城煤矿浮浪营自年3月份建立,到年8月日本鬼子战败投降,一年半时间,共接收三批“浮浪”总计人,幸存者仅有63人,其余的人被活活折磨死,都埋在“万人坑”里。
原标题:《“伪满时期”营城煤矿有座浮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