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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底,年仅16岁的高一学生黄某,因与同寝室的室友邓某发生口角引发打架,黄某用卡子刀将邓某腹部、大腿、背部刺伤,经法医鉴定邓某为重伤。因黄某涉案时系未成年人,并且黄某家属已赔偿受害人邓某4万余元损失,故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年6月,邓某起诉至息烽法院,要求黄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黄某父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判决黄某父母共同赔偿邓某因受伤产生的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2万余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黄某父母黄某某、刘某二人均没有履行赔偿义务,邓某于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黄某父母早在十多年前离异,其母刘某更是早已改嫁、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因未查询到可以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遂依法将黄某某、刘某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孰料,案件在“沉睡”多年后开始出现转机。法官发现从年起,该案执行款专户里不定时有钱汇入,多则数千,少则数百。当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黄某某时,其表示自从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多年来出行不便、生活处处受限,但一直无力偿清所欠款项,只能边打工边还钱,每个月存一些钱交到法院,希望有朝一日履行完毕,早日解除身上的枷锁。
年11月,当黄某某向法院转入最后一笔赔偿款元后,其掩不住内心的激动打电话给承办法官,希望能够尽快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执行法官在计算出本案案款以及迟延履行金后,将多余部分退给黄某某,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黄某某、刘某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并通知申请执行人邓某到院领取了执行款。至此,该起因冲动伤人引发的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一时意气冲动,让中学生黄某自毁前程甚至连累家人;受害人邓某遭遇身体和心灵双重的伤害,从此过上了与同龄人迥然不同的人生。可惜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法官表示,近年来,因日常生活中小事所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为此提醒广大群众,矛盾纠纷在所难免,在遇到冲突或纠纷时,要注意保持冷静,注重理性沟通解决,切莫因一时冲动导致矛盾升级,给自己、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孟剑飞
编辑郑青
编审李中迪贺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