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连续19日无新增,最新消息都在这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9月3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例,均在乌鲁木齐市。

截至9月3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16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在乌鲁木齐市;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7月15日0时至9月3日24时,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例。

来疆旅游无需核酸检测、无需隔离

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新疆跨省(区、市)旅游,只需健康码、测体温,无需核酸检测、无需隔离。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游客,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24小时

市场管理处办公室-市场管理处刘国瑞市场管理处张梅

出疆航线全面恢复

9月3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执行进出港航班82班,承运旅客突破人,运力已恢复至同期七成水平。目前,南航疆内外航线已全面恢复。

南航恢复通航的城市包括北京、广州、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厦门、成都等40多个疆外航点,除了重点恢复乌鲁木齐进出港航线外,南航还恢复了和田—阿克苏—西安航线,新增喀什—库尔勒—西安等多条地州直飞出疆航线,保障旅客以便捷、舒适的方式前往目的地。

库尔勒机场的库尔勒—北京航线已复航,首个航班出港客座率达99%。目前,库尔勒机场已恢复20条疆内外航线,为旅客出行提供便利。

9月1日起,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北京(首都机场)—库尔勒航班正式复航。国航当天还恢复了北京—克拉玛依—伊宁及北京—兰州—阿克苏往返航班。截至目前,国航已恢复北京—乌鲁木齐、天津—乌鲁木齐、成都—乌鲁木齐、成都—哈密、成都—库尔勒、成都—喀什、成都—和田、成都—阿克苏、成都—伊宁、成都—克拉玛依、成都—库车、杭州—兰州—库尔勒等航线。

9月3日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了库尔勒—若羌—西宁—呼和浩特、天津—西宁—阿克苏、吐鲁番—兰州—陇南、重庆—库尔勒、成都—西宁—库尔勒航线。

至此,继疆内支线机场航线恢复后,出疆航线全面恢复。

乌鲁木齐快递全面运营

快递小哥返岗工作、网购包裹快速送达……连日来,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乌鲁木齐快递行业全面恢复运营。

9月3日,记者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了解到,目前该公司全员上岗,加班加点投递积压的快递包裹。截至9月3日,乌鲁木齐市86家邮政营业网点开门营业,45家邮政揽投部正常运营。

人员测温、车辆消毒、包裹分拣……2日7时50分,在京东物流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红楼营业部,16名工作人员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每日车辆到达、返回、离开前均要进行喷洒式消毒,所有快递包裹均采取无接触派送。快递包裹配送至小区指定区域后,由社区工作人员对快递包裹进行消杀,并原地静置不少于1小时。”京东快递员李代帅告诉记者。

9月2日中午,在新疆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新民西街网点,戴着口罩和手套的工作人员正分拣包裹。“我们配备了充足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网点每天消毒3次。目前乌鲁木齐的顺丰速运营业网点70%已恢复营业。”该网点负责人魏敬阳说。

乌鲁木齐车驾管业务逐步恢复

据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消息:为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便利群众、企业办事,保障全市交管业务顺利开展。即日起,交警支队车管所逐步恢复车驾管业务办理,为避免人员聚集等情况的发生,现将办理业务须知公告如下,望广大车主、驾驶人申请办理业务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要求。

恢复办公的场所

车辆管理所卡子湾办公区

车辆管理所乌拉泊办公区

警邮网点

机动车检测站

可办理业务类型

车辆管理所卡子湾办公区:

现场业务:新车注册

窗口网办业务:

新车选号、在用车选号、临时号牌核发、补换领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变更联系方式(本人)、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机动车转籍申请(本人转本人)

期满换证、遗失补证、损毁换证、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

车辆管理所乌拉泊办公区:

窗口网办业务:

期满换证、遗失补证、损毁换证、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

考试业务:

乌拉泊考场的科二、科三即日起可以正常练车和考试。

(科目一、四等待通知)

投放考试计划如下:

科目二1号场地所有车型共计63人

科目二2号场地所有车型共计人

科目三所有车型共计77人。

有特殊情况学员可通过以下途径预约考试:

1、打开交管—服务中心—意见反馈—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需预约考试时间、联系方式。

2、拨打电话—

警邮网点(9月4日起恢复办公)

机动车检测站(9月4日起恢复办公)

业务办理要求

(一)请广大群众按照要求选择就近的业务点办理,合理安排办理业务时间。

(二)业务办理一事一人,陪同人员不得入内。

(三)办理业务群众应该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办事群众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聚集。

新疆中小学9月6日起、高校9月10日起分批错峰开学

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全区高校和中小学秋季学期将全面开学。其中,中小学从9月6日开始,按照先中学后小学、先高年级后低年级再起始年级的顺序分批、错峰开学;全区高校自9月10日起,分期分批、错时错峰安排校外学生返校和新生入学报到,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经验,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细化方案、完善预案,确保防疫人员到位、设施设备到位、防疫物资到位、防疫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年考研时间确定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

《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

《规定》还明确了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

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新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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